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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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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远程教育学生进行学籍处理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6-12-15 浏览:

    各学习中心及相关批次的远程教育学生: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中关于远程教育学生修业年限的规定:学习年限可根据个人学习情况,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完成: l、高中起点本科:最短学制五年,学习期限五至八年。2、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最短学制二年半,学习期限二年半至五年。201203批次(12春)专科和专升本学生以及200903批次(09)入学的高起本学生将在201731日超过最长学习年限,超过年限的学生将按自动退学处理,学号随即停用。

      同时,远程教育201209批次(12秋)入学的专科和专升本学生以及200909批次(09)入学的高起本学生在20179月也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各学习中心应督促这些批次的学生抓紧时间学习,同时也请各位同学在规定年限内尽快完成学业。

      特此通知。

    哈尔滨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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