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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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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黑龙江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 2017-12-08 浏览:

    各市(行署)招考办、各学位授予学校:  

      根据黑龙江省学位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8年黑龙江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学位外语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者;  

      2.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学士或以上学位者;  

      3.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者(是指在籍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在学期间参加自学考试且普通学历本科毕业时获得了学士学位证书,不包括获得普通学历学士学位后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学生。其免试资格仅限于在其获得普通学历学士学位后12个月之内有效,超期后将不再具备免试资格);  

      4.在籍期间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ST-3笔试成绩合格者。  

      具备以上其中之一条件的考生可视为符合学位外语考试的免试条件,须履行相应免试审批程序。  

        

      1.考试科目:英语。试题根据省学位办指定的考试大纲进行命题,试卷题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其中客观题部分卷面分值为60分,主观题部分卷面分值为40分,总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 2018324日 (星期六)14:30 -16:30  

      3.考试地点:根据各地报名人数按就近原则归并确定考区,考区将设在市(行署)所在地。  

        

      2018年我省学位外语考试管理按照《黑龙江省201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省招考院对全省考生按考区统一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和考场。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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